沛县教育局文件
沛教〔2012〕14号
关于调整局领导“一岗双责”联系点的通知
各镇中学、中心小学,县直各学校,各民办学校,局各股室:
为加强对全县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、信访维稳、学校安全、教育发展等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制,扎实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,保持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经局党委研究,现就局领导“一岗双责”联系点调整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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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领导 |
联系学校 |
联系镇区 |
责任股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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贺 磊 |
沛高中、保安学校、歌风高中 |
沛城镇、开发区 |
★财务股、督导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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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思瑞 |
张寨高中、湖西高中、体育中学 |
龙固镇、杨屯镇 |
★办公室、人事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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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 伟 |
沛初中、五中、汉源中学 |
大屯镇、胡寨镇(湖西农场) |
★教育股、电教技术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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姚本超 |
成人教育中心校、特教中心 |
魏庙镇、五段镇 |
★教研室、教科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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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西平 |
张双楼学校、三河尖学校 |
张庄镇、张寨镇 |
★发规办、审计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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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修坤 |
实验小学、歌风小学、新华中学 |
敬安镇、河口镇 |
★勤俭办、招办、职社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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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怀田 |
正阳小学、树人小学、汉城国际 |
栖山镇、鹿楼镇 |
★德育办、工青妇、资助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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肖祖部 |
二中、进修学校、开元中学 |
朱寨镇、安国镇 |
★监察室、安全办 |
注:带“★”的为牵头股室。
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|